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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改租”第二批(一期、二期)融资金融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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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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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投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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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拨改租”第二批(一期、二期)融资金融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比选范围:

(1)“拨改租”第二批(一期):成自泸高速底层道路项目(麓山大道以北至直管区界)、兴隆131路、正兴41路、秦皇寺8路、兴隆157路、兴隆138路、兴隆140路、兴隆155路、绵州路北段、兴隆136路、锦江西9路、锦江西28路、万安南40路、兴隆89路、秦皇寺15路、兴隆50路、梓州大道双仓电力隧道、梓州大道单仓电力隧道(兴隆122路北侧-深圳路)等市政道路、桥涵、给排水及交安设施、路灯、电力、通信管道、绿化景观、管线迁改等配套工程。

(2)“拨改租”第二批(二期):锦江西9路(麓湖变电站-锦江西44路)、兴隆93路、兴隆91路、兴隆139路、兴隆163路、兴隆136路(南宁路-环湖路)、兴隆152路、兴隆80路、兴隆80路(天府大道-兴隆157路)、兴隆88路、兴隆28路、兴隆150路、兴隆153路、兴隆114路、锦江西11路、锦江西4路(锦江路-益州大道)、兴隆128路(兴隆157路-天府大道)、兴隆161路、锦江东22路、秦皇寺1路、锦江东22路西段、锦江东13路、正兴4路、正兴38路、兴隆154路、兴隆156路、万安南45路(万安南26路-万安南79路)等市政工程道路、桥涵、给排水及交安设施、路灯、电力、通信管道、绿化景观、管线迁改等配套工程。

“拨改租”第二批(一期、二期)共计44条规划市政道路,项目性质为“拨改租”项目,比选人作为项目业主,将与天府新区管委会规建局签订租用合同,项目建成后天府新区管委会规建局按照租用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初步估计工程总投资(不含建设用地费)约24.4亿元。

2、融资主体: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期限: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第80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及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次“拨改租”项目租用计划》的通知(天成管规建城发【2016】64号)文件精神,对本项目融资期限要求不小于15年。

4、融资成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还款来源:使用根据天府新区管委会规建局与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租用合同确定的应收租金作为还款来源。

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联合体企业。

2、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 28  日至2016年6月 30  日(北京时间9: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注:

1、比选公告、比选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均是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若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28-62038319

邮箱:cdtfxqtz@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6245503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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